(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4038742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笔试分值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名时间:2018年7月8日9:30至13日17:00。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各岗位所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2:1,达不到2:1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并公布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
(三)在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分别只进行一次递补。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通过沧县政府网站()、沧州晚报发布招聘公告。
(七)政审及资格复审。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进行政审,通过审阅人事档案、学历认证报告、重新审核报名资格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3、城郊、农村小学的聘用人员,5年内不可调离所应聘的工作岗位。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七、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5、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