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本公告由迁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经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进入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准时参加面试。
经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环保辅助人员50人(男性35人、女性15人)。
(四)笔试。按照招聘计划分环保辅助A(男性)、环保辅助B(女性)两类岗位分别报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分别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以报名人数3:1的比例缩减招聘名额。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一、招聘原则
(二)报名
(6)其它证明材料;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放弃聘用的,按照报考专业岗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递补成功。
选择学校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各学段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家属及子女,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以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家属及子女,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将采取抓阄的方式确定选校选后顺序。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一、招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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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四)聘用
详情登陆
(二)定向招聘对象:
毕业证信息没有标明是师范专业的,还需提供毕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毕业学校招生就业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在校学习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单复印件或成绩证明。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缴费时间:2018年7月8日9:30至14日17:00。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面试采取分专业说课的方式(英语学科采用英语说课)。
6.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证件审核、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①现役军人;②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受党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人员;⑥失信被执行人;⑦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具有迁西县户籍(含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迁西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或婚姻关系取得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经我县组织、人社部门招聘的编外聘用制人员不限户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按网站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证件审核由县组织、人社、教育、卫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证件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递补本岗位下一名次考生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籍:报考者为沧州市沧县、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开发区户籍或沧县辖区生源地。
公开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通过桥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报考条件和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见准考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且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综合成绩:
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八)考察
本次招聘的教师,正式聘用后全部列入魏县中小学教师编制,工资列入魏县财政预算支出,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监督举报电话:0315-5685156
通过魏县党政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
(三)公示
○海兴县2018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报名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17日17∶00
(四)笔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2日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