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案中,陈露被指控10月4日下午在诸暨市人民医院江东分院,手持灭火器欲殴打他人,被着便衣的医生王雪峰抢下灭火器后,同日15时,带领被告人许某某、宣某某(因许某某亲属在冲突中被打,得到消息后带朋友前往医院探视并寻找打人者),指认抢下灭火器的王雪峰为打人者并殴打,致其颧骨骨折,肝脏包膜下积液、多处挫擦伤,经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源起25亩“子孙地”
从部队转业回村的陈宝良曾任两届原天车罗村村主任,2001年卸任。其后不久,村里的集体土地被征用。对世代务农的村民而言,虽然可以获得一笔征地款,但也失去了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财富。2003年,陈宝良提出“为子孙留地”的想法:每个村民出资4000元,以280万元向国家“买回”24.74亩村留置地(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按比例返还给村里的土地)使用权。
同时,在证据材料、检方起诉书中还出现当事人的“时空穿越”。
在26日的庭审中,面对检方出示的监控证据,陈露并未否认,但表示持灭火器追打他人,是她和母亲在急诊室外遭他人殴打后的正当防卫:她和母亲在急诊室门口曾遭多名因冲突被送往医院的工人殴打,这才举起医院救护车内的灭火器反抗,之后才出现急诊室内持灭火器追打他人的一幕。
“村民向国土局申请退地”
之后,村民开始上访。2010年,陈宝良在信访途中被不明身份的人员殴打,导致骨折。
当天在庭审中,还出现了自首者否认“自首”—一个原天车罗村村民指庭审时检方宣读的笔录内容与自己的口述完全不一,检方的材料及证人证言,显示陈露在同一时间“穿越”两地犯案。
两名警员被疑“穿越”
最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26日下午,被检方认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在警方笔录中指证陈露等参与10月4日工地打砸抢烧的被告人、原天车罗村村民马小红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出庭时,否认“自首”,称前往警局只是说明事发情况,证明陈露等从未出现在4日的工地冲突现场。
对此疑点,检方表示,相关记录只能证明陈在相应时点接受诊治,不能排除期间离开医院前往工地参与打砸抢烧的可能。
5个月后,经过一次延期审理,该案26日在诸暨市法院开庭。随着庭审的推进,根据检方的指控材料及证人证言,陈露疑似在同一时间“穿越”两地犯案,两名警员也被质疑“穿越”取证,另有被告人否认“自首”、指称笔录与口述完全不一后……这场看似简单的公诉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在庭审之外,早报记者了解到,在村民多年举报下,原诸东村支书陈铁忠、原村会计孙志军、广发置业老板翁富明、广发置业法人代表毛均明、原城东管理处书记翁国灿等已因涉嫌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被市检察院反贪局等带走调查,已有人被实施刑事强制措施、批捕。调查中,某村干部雇凶殴打陈宝良致骨折的线索也被挖出,案发地警方已重新启动对陈宝良2010年遇袭案的调查。
陈露生活照。村民和施工方发生打斗的“和睦园”工地现场。陈露也承认在同案另两名被告人殴打医生前,她有过该医生“与工地打人者是一伙”的类似言论。不过,这只是她与表姐说的话,其间并不知道身后的被告人许某某、宣某某会因此而误认为该医生便是将亲属打伤者的同伙,从而上前殴打;她也没有参与殴打。
2005年12月,经政府部门批准后,天车罗村经济合作社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2007年,天车罗村与当地的石佛村合并,天车罗村经济合作社注销,但土地权属一直没变,也未过户,新成立的诸东村也承认该土地属原天车罗村村民。
5个月前的一封26岁女孩“我以初夜换清白”的求救信,让11月26日在绍兴诸暨市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案格外引人注目。
公诉人认为,陈露指认“医生是工地打人者一伙”的行为与医生受打致伤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加之另有被告人、受害者证言证明陈露曾参与殴打,故意伤害的指控并无不妥。
相关内容7月2日通过微博发出后,3天内被阅读超过65万次,一度列“热门话题”首位。
早报记者采访发现,这次会议并不为原天车罗村村民所认可,因为在这个26人参加的会议,签名者却有34名,其中20多人来自原石佛村。
面对公诉人宣读笔录、供词,马小红当庭翻供,表示宣读的笔录几乎全是捏造的,不是本人当天的陈述。对笔录上的本人签字,马小红表示自己几乎不识字、视力也存在障碍,笔录完成后是由警员向她宣读、由她签字的;但庭审时检方宣读的内容与自己的口述完全不一致。
至此,“子孙地”脱离了与原天车罗村村民的关系。
但一份由辩护人当庭提交的录音证据显示:警方传唤陈露时,办案警员曾表示警方已拷贝所有监控录像,在监控中看到陈露母女被“打得很惨”。
也许陈宝良从未想到,正是这25亩土地上的纷争,导致10年后自己和女儿站到被告席上。
不过,诸暨市暨阳街道原天车罗村的村民更喜欢称陈露为“老村长的囡(女儿)”。
事件到此并没有结束。2009年9月,由诸东村两委、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决定废止2007年8月5日、12月18日与广发置业签订的共同开发协议,广发置业再向诸东村支付1821万元便可独自开发17.24亩土地。会议还决定将“25亩子孙地”中剩余的7.5亩再次退回国土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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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表示,自己在被警方羁押期间受到时任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边柏民的脚踢、言语威胁。她当庭陈述,由于父亲屡次因土地征用纠纷进京上访,在她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传唤后,边柏民借机报复,不仅在其被羁押时用脚踢她,还向她喊“让你们上访,我让你们牢底坐穿”。
该案庭审从26日9时开始,持续到27日晚,结束时审判长仅宣告“休庭”,未明确日后是继续审理还是择日宣判。
其辩护人认为,陈露与表姐说的话不能作为直接指示他人殴打医生的证据;陈露此前与两名打医生的被告人并不认识,也无法达成共同犯罪中共同犯意的构成要件,且本人未参与殴打,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冲突中医生被打伤
当天,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原为杭州某幼儿园教师的陈露站在被告席上。一同受审的还有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父亲陈宝良,以及其他5名当地村民。
另一被告人李友宝也向法庭表示,因不愿在做笔录时接受暗示,将罪名推给“老村长”,以及曾向浙江省公安厅投诉城东派出所警员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搜查住所,其在城东派出所被押期间也遭到边姓副所长“一脚踩你死”的威胁。
随着之后房地产价格的一路上涨,如何最大限度地体现这块临近市区的村留置用地的价值、获得最大利益,成为原天车罗村村民茶余饭后讨论的热点。
依据“退地申请”,2008年1月28日,诸东村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17.24亩土地的合同,国土局同时退回诸东村经济合作社2003年缴纳的207余万元出让金。2008年4月7日,广发置业在竞拍中以每亩126万的价格竞得这17.24亩土地的使用权。而村民称,同期附近地块的拍卖成交价在每亩200多万元。
除了连年信访,为保住“子孙地”,只要地块一开工,原天车罗村村民便前往广发置业有限公司的“和睦园”工地阻挠。2012年10月3日、4日, 工地发生两起村民与施工人员的冲突事件,双方都有人受伤,工地部分财产遭损毁,陈宝良等双方伤员被送往附近的诸暨人民医院江东分院治疗。
陈露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检方指控其10月4日14时以后,与他人在“和睦园”工地焚烧工棚办公室的沙发、施工仪器、资料、安全帽等;但同时,有多名证人证言称当天14时左右,陈露在医院照顾在3日冲突中受伤的父亲,直到14时30分左右,在医院急诊室门口遭就医工人的殴打。检方指控陈露涉嫌故意伤害的监控视频,也显示14时45分至15时17分,她在距工地近4公里的江东分院手持灭火器追打他人、指认被打医生。此后,因曾遭人殴打,陈露便在江东分院就诊。有病历显示,当天15时44分至16时左右在该院就诊;16时后,在该院拍了两张X光片,17时49分被120救护车送至诸暨市人民医院总部住院,之后被警方带走。
对陈露涉及的故意伤害案,检方不仅有证人证言,还有一段陈露手持灭火器追打他人的监控视频。视频中,能看到穿白衣的陈露手持红色灭火器追打他人、被抢下灭火器后晕倒。
同年12月18日,广发置业与诸东村经济合作社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无论由谁摘牌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得款归广发置业所有。
对这一合作原则,原天车罗村村民当时并未反对,因为他们认为,定下原则无可厚非,但土地的处置则要经过原天车罗村村民“集体会议”,因为这块“天车罗的地”是在老村长号召下,村民集资为子孙后代买的,决定权应该在村民手里。
不过,这次竞标被诸暨市国土资源局迅速叫停。该局认为,诸东村的招商不合国家规定,属擅自招标。但2007年12月13日,市国土资源局却同意诸东村经济合作社委托该局对该村24.74亩土地中的17.24亩进行挂牌出让。同时,该局还收到诸东村经济合作社的“退地申请”,表示村民向市国土局“申请退地”。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我都会坚持我的无罪辩护,迷失传奇BT版,哪怕派出所再收集所谓人证,我还是会坚持原则,我做了就做了,没有做就是没有做!没权没势的我只能用我最宝贵的初夜来感谢解救我的好心人,求求你们了,我没有罪,我肯定会兑现我今天的承诺。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5个月前,陈露的求救信从诸暨市看守所传出,通过网络热传。陈露表示,为土地维权的父亲和她本人双双被抓,由于无处申诉,祈求好心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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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之后发生的事让他们始料不及。同年7月20日,诸东村两委、诸东村经济合作社形成《报告》,委托暨阳街道招商办向社会招商。后在暨阳街道办城东管理处的组织下,诸东村对该地块的合作开发进行公开竞标,当地的东伟集团以508余万元中标。
因为这段视频,今年7月“初夜换清白”微博引发网友关注后,诸暨警方用陈露涉嫌故意伤害的情节向社会公布“情况说明”作为回应。随后,有部分网友质疑陈露求救信内容的真实性,怀疑“初夜换清白”只是她为逃脱法律制裁的炒作。
后经村民了解,其他几家投标单位的标的分别是502万、504万、506万、508万,怀疑存在串标,侵害了自己的权益。
“陈露母女被打得很惨”
就在村人狐疑之时,时任城东管理处书记的翁国灿宣布东伟集团无开发实力,开发权随后被转让给诸暨市广发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名叫翁富明,是翁国灿的堂兄。按广发置业与诸东村经济合作社的协议,双方约定按规划建造24000平方米房屋,村民可分得30%;广发置业支付村民508万元后获取房产的70%。
早报记者注意到,两名城东派出所警员也被质疑。材料显示,2012年11月8日11时至11时30分,城东派出所陆姓警员在诸暨市看守所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的李友宝进行笔录登记,同日11时09分前,他又现身于离看守所约5公里的城东派出所,为本案证人陈福才录取证言。该所的王姓警员,当年10月5日11时49分到12时30分在所内为吴姓证人录取证词,在11时45分及11时52分带领被打的王医生辨认嫌犯。
但是,检方出示的视频证据中并无急诊室外陈露母女遭殴打的画面。检方表示,由于急诊室外的探头恰好正对着一根立柱,所以警方调取监控时并未拷贝;而医院的监控一般只保留15天,拍到柱子的画面已被删除。
同样关注的,还有两村合并后成立的诸东村村委、暨阳街道和房产开发商。2007年7月18日,诸东村两委在村支书孙国强的主持下召开会议,讨论保留用地的开发利用,决定以合资、合股、长期租赁等方式与投资者以分配房屋面积、部分用现金抵补的办法共同建房,招商委托给暨阳街道招商办。
同一时间两地犯案?
陈露1987年出生,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于2012年10月5日被诸暨市警方刑拘,同年11月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