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按照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测算公共文化经费,加大财政投入,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确保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省平均水平;每年统筹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文化事业投入,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任务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核拨国家补助资金,预算市本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落实文化惠民项目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5.区县及以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7.整合现有文化资源,打造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引导各类品牌文化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等五进活动,更好地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10.推进县级文化馆向镇(街道)文化站下派文化员和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享受政府补贴的专职文化管理员“两员”全覆盖;
市农业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配合做好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创建目标任务,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以及所需人员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市文联:做好文艺创作选题策划,建立重点文艺创作题材项目库,制定《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办法》,加大重大题材作品支持力度,扶持残疾人艺术人才及作品创作。
二、保障措施
(三)创新目标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完成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市在创建周期内圆满完成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铜川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意见》,制定本任务书。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知晓示范区创建的目标任务,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工作会议、举办学习园地、专栏及其它有关活动等提升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市总工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组织文化进企业、下厂矿,举办专题性文化体育赛事;指导企业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
铜川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3.加强对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指导,实施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和村(社区)文化示范中心创建工作;
三、考核办法
扶贫;
11.坚持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要求,开展精准文化惠民
市文物旅游局:加快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制定免费开放办法;结合我市创建工作需求,配合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阶段宣传工作,在各大景区开展公共文化宣传以及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形成文博场馆免费开放阶段性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工作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联席会议领导下进行,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推进《标准》落实工作。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本区域《标准》落实和督查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落实的时间表、线路图,集中力量推进。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驻铜各电信运营企业:利用互联网资源,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发布,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和效能
市委党校: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教学体系。
(一)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扩大购买品种和购买对象覆盖面,视财力情况及时调整财政补助标准,规范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程序。各区县2016年底前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年底)
5.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建立示范区创建工作档案。
团市委:开展青少年文化活动,设置方便青少年群体的项目和内容;结合我市示范区创建实际情况,协助制定符合我市公共文化需求的《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文化志愿者培训办法》《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纳入统一管理。
(二)个性目标
(四)扩大政策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落实《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开展知识竞赛、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大练兵等活动,提高《标准》知晓率,大力宣传推动《标准》落实好的区县、单位的经验、做法,对推进有力、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2.加强图书馆建设,实现图书馆服务体系与农家书屋、工地书屋资源整合与运行融合,人均藏书达到0.8册以上,并不断提高社会效益;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定期督查通报。
广电网络铜川分公司:加强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配合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工程建设。
(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民间文化社会团体(民间班社、自乐班、文化大院、读书社等)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制定完善管理规范,明确功能定位,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自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迷失传奇公益服,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依托公益性文化单位组建文化服务组织,确保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及活动的组织开展。(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三)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按照体现铜川文化元素、反映时代特色的要求,加强对文艺创作生产的选题策划,建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题材项目库,做到创作生产一批、打磨提高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着力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铜川原创”。探索实行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研究制定《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办法》,设立铜川文艺创作专项资金,用于优秀剧目的征集、创作、排演和奖励。对重大题材作品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变事后奖励为事前扶持。(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
根据文化部《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西部)和我市考核办法,对具体目标任务,采取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督导检查、组织第三方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