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2020年1月29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山东省人民政府已经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全国上下正在打响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狙击战。按照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根据习总书记“三个全面”指示精神和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严防务工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参与建筑工程作业,有效避免和减少病毒在建筑工地的传播,维护好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有效抵御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现就做好建筑业防控工作倡议如下:
近几年来,滨州劳务用工人数众多,分布区域广泛,来自全国各地的劳务工人,,为滨州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功不可没,值得感谢。在当前疫情未消除前,延缓工程复(开)工时间,减少外来人员流动次数,降低人员聚集频率,是防止疫情扩散的有效措施,也是一件于公于私、于己于人、利国利民的好事。各会员单位务必要面向广大务工者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务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谨记防范新型肺炎 48 字守则:须警惕,不轻视;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揉眼;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同时,做到不见通知不来滨,不见通知不复(开)工,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
关于加强全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
滨州市建筑业协会
滨州市建筑业协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未消除前,全市各类建筑工地要按照市住建局《关于明确新开工、复工建筑工地有关要求的通知》(滨建建字〔2020〕7号文件)要求,不得早于 2 月 10 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前复工、新开工;凡新开工、复工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 “五个必须”标准。期间,各会员单位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下,全力以赴,强化措施,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确保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