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MIT大学
●如怀疑某学生作弊,有关老师提出根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院系领导报告。
●如果理由充分,就要求该生在30天内出席听证。(如果情节严重,可提交系主并7天内提交教务部门)。
●有关方面根据学生作弊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2.La Trobe大学
●如阅卷人怀疑某生作弊,则向主考官汇报同时通知该生。
●如情节严重,则以零分计。
●情节非常严重的剽窃行为(如剽窃同学的作业)将由校学术纪律委员会认定。
●对作弊行为的处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出。
3.Monash大学
●阅卷人一般不必费心考虑学生是否剽窃,除非确有理由怀疑。
●涉嫌学生可能要面临院学术纪律委员会的质讯。
●如对学生所做的解释不满意,则该委员会有权根据现有证据或参考其他证据判定该生剽窃成立。
●各院建立有告戒制度。
4.Melbourne大学
●阅卷人怀疑某学生有剽窃行为时,须向学科组长汇报由其决定是否开展调查。
●如果调查开始,则该生须出席由考试委员会主持的听证。
●如被证实剽窃成立,则该生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惩罚,包括该科作不及格处理(也有可能会被提交给院长并由其向校学术纪律委员会陈述)。
5.Swinburne大学
● 阅卷入怀疑学生剽窃时,首先通知学科组长,由后者询问学生后判定是否属实。
●如学科组长认定剽窃存在,则由学校召集考试委员会和学术纪律委员会联合组成调查小组深入调查。
●如对联合小组的处罚决定不服,该生可以上诉。
(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供稿)
2003年初澳洲暑假期间,纽卡斯尔大学管理学讲师福恩斯先生在批阅学生论文时偶然发现15名来自马来西亚的学生的论文有剽窃嫌疑。这15名学生是通过纽卡斯尔大学在马来西亚吉伦坡的合作伙伴学院注册进行境外学习的。他们从因特网上下载材料,把它作为“组织效率学”的课程论文上交。福恩斯老师通过“Google”搜索引擎发现这些学生的论文抄自几家咨询公司和大学的网站。于是,他就给这些学生打了零分,在其论文上注明了有关网站的网址,并且将此事告知负责海外项目的该校商学院研究生院。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但是,在二月末,福恩斯先生却惊讶地从一位该研究生院的同事处得知,这起剽窃案竟被学校管理高层包庇了下来。他在这些学生论文上的评语竟然被人用“消字灵”清除,然后这些试卷又被送给另一位讲师重新评改。结果,这15名即将毕业的学生明显得到了高分,满分35分的试卷他们最低得到了18分,最高29.5分。 震惊之余,福恩斯先生翻阅了所有学生的论文,结果发现几乎三分之一的作业有剽窃行为。其英语的标准和地道真是好得出奇。有些句子是原封不动地照抄下来的,但却未注明出处,也未在参考书目中列出。 去年末,福恩斯先生也曾遇上类似的剽窃行为。那是发生在六名同样是通过纽卡斯尔大学的伙伴学校进行境外学习的香港学生身上。当时学校鉴于他们有悔过表现,且不像是有意作弊,只提出警告后给了他们第二次机会。 这次纽卡斯尔大学剽窃事件暴露后,西悉尼大学的拉蒙教授被授权对此独立调查。调查还受到悉尼一家法律事务所的律师的监督。拉蒙教授的调查结果认定,纽卡斯尔大学没有严重的学术不轨问题,只是该校商学院研究生院没能执行学校有关剽窃行为的处理规定。 拉蒙教授的报告公布后激起了更激烈的争议。人们纷纷质疑该报告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对此,拉蒙教授称他得到了纽卡斯尔大学副校长英格里希的口头指示,让他不要调查是否存在剽窃行为。然而,英格里希副校长立刻对此予以否认。 与此同时,纽卡斯尔大学校长霍尔姆斯教授也被要求对其最近几个月的行动做出解释。几个月来,福恩斯先生一直要求霍尔姆斯校长就此事做出答复,但都没有回音,反尔收到该校长的电子邮件,让他不再纠缠此事。 在重压之下,纽卡斯尔大学开始同意对其有关剽窃处理的政策和做法开展独立调查。 困扰着纽卡斯尔大学的还有另外两起严重剽窃包庇案。一起正由新南威尔士州检查部门在调查,另一起则由联邦教育科学培训部在调查。有人揭发该校一位地理系博士生的所谓“优秀论文”有剽窃质疑。然而,此人却仍然享受着联邦政府的奖学金,并且还做着助教,领着薪金。二、影响
针对剽窃等作弊行为的日益增多,教育部及各高校纷纷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改进有关处理学术欺骗行为的规定,引进新技术新手段防范剽窃等行为。 ●使用追踪剽窃行为的软件。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RMIT)最近加入了另三所澳洲高校一起签字同意使用的防范作弊行为的软件。但是这与英国所有高校都使用这种系统还相差甚远。 ●鼓励高校教师注意发现有关现象。 ●加强对已查实剽窃学生的惩处。附一:有关高校学生学术欺骗行为数据
国际学生是澳洲学校的“摇钱树”,而剽窃等作弊行为也多发生在国际学生身上。因为 他们身背经济压力和亲人的期待,无法承受考试失败而留级的结果,以至铤而走险、投机取 巧。然而,深入调查表明剽窃现象并不局限于国际学生,而纽卡斯尔大学也不是唯一的被剽 窃、包庇、腐败所污染的学校。科汀大学一位海外学生先后两次剽窃被捉却仍被授予学位, 该校因此正在接受调查。卧龙岗大学甚至要求教师为学生加分。皇家理工学院(RMIT)的一名 学生现留校做指导教师,经查实他曾多次明码标价有偿为国际学生做作业甚至替考。此人前 不久因此出庭受受审。 过去12个月里,有三项调查表明澳洲高校里的剽窃等作弊案例正处在上升势头。 最新的一项调查是由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三位学者所完成的。他们调查了全澳范围的12所高校的2150名讲师。其中大多数人称他们相信过去十年里澳洲高校里的作弊行为有所上升,有1/5的人认为这种增幅很快。 今年早些时候,一项对斯文本大学和莫纳什大学共700名信息技术专业的学生的调查发现,大学里的作弊非常普遍。4/5的本科生承认他们曾有过18种欺骗行为中的至少一种。这些常见的欺骗行为包括以自己或他人过去的作业交差、相互合作完成作业、抄袭网上或课本资料、甚至请“枪手”替考,等等。 结果最令人震惊的,要算去年由墨尔本信息技术和教育服务公司所做的调查。这家为维多利亚州大学校长协会所有的公司正从事一项“剽窃侦查”项目。去年,他们利用从美国一家公司购进的电脑软件对维州6所高校6个学科的2000篇论文进行追踪。这种软件将论文内容与因特网上的论文数据库和电子期刊目录做对比。只要连续8个单词有重复出现都会被发现。结果,他们发现14%的论文中有大量转载他人成果而未加注明的情况。这一结果尽管惊人,但可能还没充分反映作弊的真实情况,因为它无法追踪那些没有电子版的期刊。 学术剽窃不仅涉及学生。去年,莫纳什大学校长因被揭露出其早期学术生涯中的剽窃行 为而被迫辞职;纽卡斯尔大学金融系一名教授被同事揭发称,他申请的一项科研项目是剽窃 了他以前的一位高才生。此事结果带来了一些新的政策(《澳大利亚人》),其中包括: ●要求在申请科研项目时注明有关前人成就的出处。 ●不得未经授权就使用学生的科研成果。 ●重新审查有关记录,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并充分培训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