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分析成因,建立台账,出台治理技术导则,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省直相关部门采取沟渠塘坝清淤、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整治。以环湖沿河区域为重点,强力推进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3、实施湿地建设工程。根据湖泊地形,利用边滩修建8处湿地,总面积为2300亩。
湿地侵占和退化严重
船舶污水垃圾上岸实现全接收、全处置。
(五)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县级市和县城建成区及所有建制镇黑臭水体基本治理,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的全覆盖;同步实现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全覆盖。
9、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加强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省农委
5、采取村规民约和卫生评比等方式引导农村环卫逐步规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要加强组织协调,负责指导开展三年行动计划。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三年行动计划负总责。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按年度分解到市县、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洞庭湖区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对照三年行动计划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同步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